为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园林绿化水平,优化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我县全面启动森林城市建设、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据了解,今年县城绿化重点包括公园绿地建设、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义务植树和防护林建设等重点项目。年底实现县城新增绿地100公顷,改造提升绿地5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绿地覆盖率达33%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道路绿地达标率、防护绿地实施率均达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60%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 河道绿化普及率达85%以上,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地率达35%以上,在2个街道、5个园区、11个镇区计划新建公园绿地(广场、森林公园)4个,道路绿化(含景观带项目)29个,新增改善绿地面积210公顷,确保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年内通过初验。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于2006年1月6日提出的。截至2017年10月,住建部已先后分九个批次命名了291个国家园林县城。 评选标准
1、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县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2、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3、完成了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并严格实施,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建立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4、公共绿地布局合理,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城市绿化覆盖率40%、建成区绿地率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 5、注重县城风貌的保护,突出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6、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100%和80%以上,县城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7、至少有两座公园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面积在3公顷以上,公园绿地率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 8、县城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各占6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9、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组织开展了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10、广场建设要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建筑小品、雕塑特色突出,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历史文化风貌,立体绿化效果明显。 11、县城生态环境良好,山体、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 12、县城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明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65%以上,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13、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县城照明科学合理,道路亮灯率98%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以上。 14、已开展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活动,获得省级园林县城称号2年以上。 滨海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宣传标语
1.进城“森”呼吸,出门“林”距离。
2.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共建生态宜居家园。 3.拓展绿色空间,建设绿色滨海。 4.增强绿化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绿化法规。 5.为城市添一片绿,让生活多一份彩。 6.您给城市一份文明,城市还您十分温馨。 7.把园林搬进城市,让市民拥抱自然。 8.创建园林城市,改善生态环境。 9.园林城市大家创建,绿化成果人人共享。 10.改善人居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11.增强绿化意识,保护碧水蓝天。 12.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植树造林,绿化家园。 13.绿化滨海,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4.一草一木释放绿色温情,一举一动展现滨海文明。 15.加强园林绿化建设,营造优美人居环境。 16.增加一片绿,造福一方人。 17.共沐蓝天碧水,共享绿树鲜花。 18.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建设美好生活家园。 19.拥有绿色社区,享受文明生活。 20.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和谐美好的环境靠每一位滨海人共同努力! 期待滨海能创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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