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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养狗引发的刑事案件已发生多起,记者盘点之下发现,就在今年就曾发生几起刑事案件。
2018年6月18日,江苏南京,市民童先生全家在自己开的饭店里过节。家人带两岁的儿子出门玩耍,不料,被对面鸭脖店门口的泰迪犬咬破手。童先生一气之下,将咬伤儿子的狗摔死。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没过几天,摔狗者的妻子不堪重负,竟割腕准备“为狗偿命”。
2018年8月23日19时40分许,上海青浦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练塘镇一小区内因遛狗纠纷引起打架。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当日19时30分许,张某(男,21岁)在小区内因遛狗与屈某(男,49岁)发生争执,并殴打屈某致其倒地,后屈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8年10月9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狗伤人”纠纷,原告人是一名12岁男童小果,被告是同一栋楼的邻居俞女士。事件导火索就是小果的左脚跟因俞女士饲养的宠物狗受伤。饲养狗的俞女士自称,她家小狗从不咬人,而且当时并没有听到狗叫和孩子的叫声。而小果妈妈卢女士称对方故意逃避责任。
规范养狗结合公权救济方
是解决之道
宁波因狗吠引发邻里矛盾,最后演变成三死一伤的恶性刑事案件,此事让人深感悲痛。狗吠扰民,的确令人烦恼,但是这绝非杀人的理由,嫌疑人的行为理所当然应该受到强烈谴责,他也将会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毁掉的是两个家庭。
这个事件背后的社会深层次原因更为引人深思,那么市民在养狗的同时该注意什么呢,若因此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呢,尤其是邻里之间发生冲突,该通过何种渠道来救济呢?
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小武认为,凶手的行为让人震惊,这事件再次提醒人们,无序的养狗行为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规范养狗行为必须要提上重要议程。
胡院长指出,首先,养狗是公民的自由,也是权利,但此权利也不是漫无边际的,必须要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来加以行使。另外,养狗冲突扩大化,很大原因在于,一些狗主人没有尽到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义务。胡院长建议可以采取养狗许可制度,对养狗人的身份准入提出更高的标准,提高养狗人的素质。
同时,胡院长觉得,宁波发生的这起案件具有警示意义,虽然多个城市已经出台犬只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但相关部门在衔接上仍然存在漏洞,毕竟事前监管才是最重要的。有时候,公权力介入纠纷比私力救济更为有效。
根据警方通报,事件双方因为狗吠发生矛盾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曾经多次交涉无果,但并没有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向警方报警,没有寻求合理有效的救济途径,导致矛盾猛然爆发,这是极其令人遗憾的。
若邻里之间已经发生纠纷,胡院长介绍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
1. 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双方要多换位思考,多一份宽容,少一分计较。
2. 通过各种调解加以解决。一般发生了邻里纠纷后,可请第三方出面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一般在辖区的社区或居委会均设有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人员通常都是“调解员”。
3. 通过报警处理,公安部门会依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和性质,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 通过民事诉讼加以解决。当调解员和派出所不能解决问题后,可以采取进行民事诉讼。
胡院长提醒,邻里之间应以和为贵,产生矛盾时应保持冷静,以正确的方式和途径来解决,切记不可意气用事、恶言相向、拳脚相加,以免升级到刑事犯罪,从而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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