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卫视“政风热线”视频节目截图
10月15日,江苏卫视“政风热线”以《开发商有“神通” 私刻公章改规划 办公房变身“商业房”》为题报道了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当地有一家名为“盐城聚鑫置业有限公司”的房产开发商,神通广大,私刻政府公章,将办公用房违法变更为商业房,欺骗购房者。为此,购房的业主们多次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此事,却一直没有人过问。 制日报《法人》特约评论员 金剑 堪称神通了得,为了谋求更大利益,不仅胆大妄为,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悍然私刻有关主管职能部门的公章,将本定性为“办公用房”的房子变更为“商业用房”,而且“东窗事发”后还安然无恙,有相关部门为其左遮右掩,还能继续开展销售活动,就实在让人瞠目结舌,不得不佩服其“能量”之强大了:能让几个主管部门为其遮掩,将不慎上当受骗的消费者耍得晕头转向。无怪乎省电视台的主持和知名点评嘉宾都不停感慨“匪夷所思”,“耐人寻味”,并肯定地说“我肯定不相信背后是没有利益关联”。  ▲ 江苏卫视“政风热线”视频节目截图
确实“匪夷所思”。已经确定这公章是假的了,“被侵权”部门却漫不经心,持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好像这就是件很稀松平常的“小事”,实在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在被消费者明确检举之后,竟然笑称“检举有什么用?”试问这位滨海县住建局房管科的负责人:你,到底是谁?!你说这话,底气又究竟从何而来?滨海县住建局村镇规划办负责人的回答也同样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当记者问其“怎么追究”时,其竟然颇有“意外”之感——怎么追究?这就“匪夷所思”了!你管着这块,怎么追究你不明白?你不懂?还要一个不懂这行的人来教你怎么“追究”?消费者和记者,多次往返有关部门了解情况,都被左推右挡,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以至于告状无门,求证无门。  ▲ 江苏卫视“政风热线”视频节目截图
确实“耐人寻味”。不要奇怪于主持人和点评嘉宾的疑惑,“相关部门的态度很耐人寻味”。怎么能不“耐人寻味”呢?按理,公章的篆刻是有严格规定的,有一套程序的。如果不是某些监管部门的职能缺位,又怎会有私刻公章这个市场的存在?如果不是有关部门的把关不严,“不加查验”,私刻的公章文函又怎能一路绿灯?如果不是有关部门的彼此“默契”,又怎能导致几个部门一个腔调,对检举“不理不睬,不闻不问”?如果不是有关部门可能甚至已经充当了“保护伞”,开发商又怎能继续为所欲为,肆无忌惮?这一切的一切,真的是很“耐人寻味”的。因为我们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来说服我们相信他们的“清白”。否则就请他们也来个“你举证”说明你不存在“污点”。 而关于“公章”的管理,国家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1999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第四款就明确规定:对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当依法惩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也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江苏卫视“政风热线”视频节目截图
如此,则说明我国对“公章”尤其是国家职能机关的“公章”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法律也是非常严肃的。但为什么区区一家开发商就如此“有底气”地公然藐视国法而肆意妄为呢?不很“耐人寻味”吗? 究竟有没有保护伞,我们现在谁都不知道。但一定知道:夜路走多了,总要撞见鬼的。所以一切之一切,不要把“利”放在第一位,不可无底线、无原则,谨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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