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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4日6时左右,“苏JCB0**小型汽车车主驾驶证异常,沿南环路高架九华山由西向东行驶!”,听到缉查布控系统报警,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立即赶到沈海高速开发区出口收费站。几分钟后,嫌疑车出现在大家视线内。民警将车辆拦截,通过对驾驶员人脸识别比对和进一步的核查,发现车主2014年因交通肇事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至今未重新考试申领。 据车主陈述:自2014年驾驶证被吊销后,这辆汽车都是由他的妻子驾驶,两人准备到南通参加妻妹小孩生日宴,出发前妻子赶到身体不适,再加上比较早,抱着侥幸心理,他自己便开车带妻子从潘黄出发去南通,开到沈海高速开发区收费站就遇到了交警。 在案件办理中,妻子得知丈夫无证开车要被拘留,恳请办案民警等几天再办理拘留,让他们参加南通的生日宴。办案民警向其宣讲了办案流程、办案的严肃性及违法的危害后果。
最终治安卡口大队 根据相关法律 对车主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的 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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