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结合支队“飓风行动”夏季攻势部署要求,在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酒驾整治午夜行动。
当天凌晨4时40分左右,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民警查缉区接受检查时,驾驶员余某某口中酒气浓重,执勤民警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46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
据余某某交代,当天凌晨自己在面馆吃早饭,喝了一瓶啤酒,而后便驾车准备回家。当执勤民警告知已经达到酒驾标准时,余某某大为惊讶,自称喝一瓶啤酒怎么能算酒驾,之前听朋友说一瓶啤酒根本测不出酒驾的。
最终,余某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