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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再开心,这个事情肯定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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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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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4 2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年终岁末,过节的氛围愈加浓厚
放个鞭炮、烟花,又喜气又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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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烟花虽然美,咱们头顶的“滨海蓝”也很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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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公安护航绿水青山,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城区全面禁燃以来,滨海公安紧盯不放、严抓不懈,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年关将至,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有所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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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真的有人被罚了,到底怎么回事呢,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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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群众置禁燃令于不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禁燃”绝不是口号是,真禁真罚!


01、案例一

2020年12月12日09时10分,封某在滨海县坎北街道某小区楼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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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二

2020年12月16日7时许,民警在日常社区工作中发现,张某在其小区楼下空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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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案例三

2020年12月15日18时许,有人在县环城路旁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随即民警到达现场,经初查,王某为庆祝其新买车辆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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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都不能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跟着蜀黍再来温习一下,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滨海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 限制燃放区域:县城张家河至北八滩渠以西、204国道以东、327省道至润港路以南、丁字港河以北。

  允许燃放时间段为:在未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情况下,农历除夕(晚6:00-8:00)、正月初一(上午6:30-8:30)、正月初五(上午6:30-8:30)、中秋节(晚6:00-8:00),以及居民有喜庆活动时(中午11:30-12:30),可以燃放C级(注明个人燃放类)及以下等级烟花爆竹制品,其他时间段禁止燃放。在重要民俗节日以及允许燃放时间段内,要提倡少燃放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的,按另行相关禁放规定执行。

第二条 下列场所和地点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区;

  (二)医疗机构;

  (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区;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线下和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生产、充装、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七)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仓库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八)县两个大气环境监测点(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司法局)周边500米;

  (九)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相关单位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并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看护工作。

  第三条 县人民政府因应对污染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启动大气污染应急预案时,在应急预案规定适用的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条 东坎街道、坎北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应当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第五条 涉及烟花爆竹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 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第七条 在禁止区域、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九条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在重要民俗节日以及允许燃放时间段内,要提倡少燃放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全县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第十条 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十一条 本通告自2020年6月11日起施行,由滨海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严管危险物品是守牢安全底线的重要关口。节庆时,爆竹声声可以带来愉悦的气氛。然而,小小的烟花爆竹也是危险源头,对它的管控有着严格要求,私产、私卖、私储、私运烟花爆竹均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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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粉尘和气体,容易引发火灾、危害身体健康。

警方提醒各位居民自觉遵守县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的规定,自觉维护我县治安环境、大气环境,为了全社会的安全文明和谐,为了他人人身财产的安全,社会公共安全,请全体市民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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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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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5 0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要重罚才有效,希望早点禁止生产烟花爆竹,这东西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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