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工作中获取线索,38岁的李某是阜宁本地人,他与其他多人经常聚集,有吸食毒品的不良恶习。
阜宁警方从掌握的有限信息入手,经过研判梳理,深挖清查,很快收集到李某等四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3月底,该局禁毒大队联合罗桥派出所、新沟派出所组织收网行动,李某、肖某、陈某等四人被警方一举擒获。
办案民警对四人的尿液、毛发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均呈阳性,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据了解,这四人为“70后”“80后”,他们受交友环境影响,在好奇心驱使下沾染毒品,一发不可收拾。 (网络配图)
警方介绍,四人中,34岁的陈某年龄最小,连云港人。工作生活上的不如意,令他背井离乡。“为寻求精神上刺激,生活中波澜,我接触到毒品。”询问中,陈某如是陈词。
最终,陈某、肖某等3人因吸食毒品违法被阜宁警方行政拘留。而李某不但自己嗜毒如命,还纵容多人共同违法,已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呼吁:禁毒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每个人都是拒绝毒品的“微小单元”,发现沾染毒品的人和制造、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分子,要自觉抵制、主动报告,向警方提供线索予以坚决斗争、严厉打击,千万不能坐视不管,遗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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