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徐家大小姐”于5月22日在新 滨海论坛上发表的《滨海出租车拒载,各位坛友怎么看? 》一贴,经我大队立案调查,证实发现苏J9GY00出租汽车拒载违法行为属实,现予以通报处理结果。
2021年5月22日07时48分,当事人蔡金菊驾驶苏J9GY00(蓝)小型轿车在向阳大道滨海县幼儿园前拒载一名乘客,因涉嫌出租车驾驶员拒载被我大队执法人员通过第三方监控平台核实。我大队对当事驾驶员立案调查后,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作出1000元罚款的顶格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接受了处罚,并履行完毕,已结案。
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督促县各出租汽车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切实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严格规范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全面树立出租汽车行业良好形象。出租车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发生乱收费、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仪容仪表端庄、服务态度优质,做到安全、文明、合法、诚信经营。
特此通报。
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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