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阳大道创建“文明一条街”的公 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我县的综合竞争力,努力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整洁、有序的环境,滨海县公安局将对向阳大道(景湖路至阜东路)进行重点整治,将其打造成一条亮丽、整洁、有序的“文明一条街”。改造后,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现将有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做到车辆入位,各类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按要求停放,不得在道边乱停乱放; (二)严禁违法占道经营。所有沿街商户不得将商品乱摆乱放,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要求进行经营; (三)严禁擅自设置、张贴户外广告。凡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广告、招牌,一律自行拆除; (四)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做到垃圾入桶,不得随地乱扔垃圾; (五)严禁私搭乱建。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一律依法拆除并恢复原状; (六)严禁破坏公共设施和影响市貌。损坏市政设施和绿化,依法恢复原状; (七)沿街商户要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包门前卫生、包绿化硬化、包管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滨海县公安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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