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晚,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新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村民韦某(男,70岁)夜间在大丰区新丰镇全心村水稻田边捕捉蟾蜍。民警根据举报线索迅速赶往现场,但未发现嫌疑人的踪迹。民警又赶往韦某家中,并依法对其住宅进行搜查,后在该韦厨房的地上发现三蛇皮袋蟾蜍。经现场清点,袋内有蟾蜍200余只,民警依法将韦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为进一步确定涉案的物种和保护级别,大丰区公安局新丰派出所委托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韦某称,平时缺少生活来源,听说外地有人以7元一斤的高价收购蟾蜍,于是想到这是一条生财之道。听着外面的“蛙叫”声声,他仿佛看到了满地的金钱,于是自制工具进行捕捉,不一会儿就把带过去的三个蛇皮袋装满了,便哼着小曲满载而归,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群众举报并抓获。 犯罪嫌疑人韦某供述,他非法猎捕的中华蟾蜍准备按7元一斤卖给商家,“以为大晚上躲在稻田里逮“癞宝”,神不知鬼不觉的,不会被发现,哪知道这么快被查了。”目前,韦某涉嫌非法守猎一案正查中。 警方提醒:中华蟾蜍及青蛙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非法狩猎“三有”保护动物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希望大家切勿为蝇头小利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