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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年味也越来越浓虽然禁燃禁放政策早已普及但是有些人依然心存侥幸建湖城区以下区域、时间禁燃禁放!近日 建湖公安 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的行为 进行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案例回顾 1月21日下午17时 交巡警大队在 对一辆面包车例行检查时 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 说话吞吞吐吐 民警绕到车后 透过玻璃 查看车厢内的货物情况  发现车厢的纸箱上 疑似有烟花爆竹字样 随即民警将驾驶员控制 并要求其打开车箱接受检查 经检查发现 后备箱堆满了烟花爆竹  民警对车辆物品进行检查后 随后移交城南派出所处理经调查,面包车驾驶员李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5箱。 目前,李某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这些规定请记住1、运输烟花爆竹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许可,运输过程中,驾驶员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所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等行驶。
2、运输烟花爆竹要使用特种车辆,普通车辆不能运输。 3、在禁放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4、未经公安机关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小编再次提醒 年味不靠鞭炮声 燃放烟花爆竹存在诸多危害 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更是犹如定时炸弹,隐患重重 希望广大市民坚决做到 不存储、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 一旦发现销售、燃放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警民携手 共铸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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