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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立案查处部分人员从事非法营运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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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关于疫情期间立案查处部分人员从事
非法营运的通告

为切实防范新冠病毒通过非法营运方式传播,近期,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非法营运整治专班,组织执法人员结合疫情防控措施,针对辖区内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经执法检查,发现部分人员仍然从事非法营运。为此,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同时,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具体情况:


序号
姓名
车牌号
案由
处理情况
1
唐*荣
苏J75*8H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
暂扣车辆,立案查处
2
吴*财
苏EL7*P5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
暂扣车辆,立案查处
3
刘*龙
苏J5C*55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
暂扣车辆,立案查处
4
李*
苏H83*7A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经营
暂扣车辆,立案查处

下一步,县交通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保持全天候全领域进行行政检查,对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在此,再次提醒如下:

一、广大人民群众拒绝乘坐任何形式的非法营运车辆(黑车、非法网约车),确需外出的,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选择自驾或乘坐合法正规营运车辆出行,并自觉履行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保护好自身安全。

二、我县对非法营运行为坚决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对疫情防控中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造成新冠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正告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营运行为。凡顶风作案者将从重处罚。

四、非法营运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防控措施和安全保障不到位,存在重大的疫情传播风险。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非法营运行为。

举报电话:84221100、13301412916


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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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1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唉,特殊时期就不能听话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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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14: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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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17: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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