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近日,我院滨海港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案件。 2021年6月,未成年人刘某驾驶电动车与年近八旬的沈某发生碰撞,致沈某多处受伤。由于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沈某诉至我院。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刘某的法定监护人已离异,其父亲因酒驾承担刑事责任即将收监执行,母亲现在上海务工。事故发生后,刘某及其监护人从未出面慰问沈某,沈某因此十分不满。 在得知刘某特殊的家庭情况和沈某的诉求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进行协调。受疫情影响,刘某母亲无法回滨,法官多次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其沟通,并上门做沈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母亲自愿一次性履行赔偿义务。法官上门将4万元赔偿款送至沈某家中。 来源:滨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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