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及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施教区范围 1.S327以南,永宁路以西,师苑路以北,204国道以东合围的区域。 2.S327以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周边新建小区;204国道以西农业园区老育才村居民子女。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 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温馨提示: 2025年7月12日至8月30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6日后进行第二阶段报名。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7月9日至7月1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 融启楼一楼教室。 
五、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登记卡:《2025年滨海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相关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统一证明;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其他房产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执行。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18118697366 18861918618
 监督电话 84224990 8423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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