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学期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及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1)204国道以东,海滨大道以南,西湖路以西,迎宾路以北。 (2)西湖路以东,永康路以南,富康路以西,迎宾路以北。 (3)204国道以东,迎宾大道以南,富康南路(东友好路)以西,丁字港河以北。
二、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温馨提示: 2025年7月12日至8月30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6日后到学校报名审核。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 适龄儿童的家长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统一到学校指定区域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报名时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教学楼(3号楼)一楼报名处。(报名窗口顺序:政策咨询、信息填写窗口→报名窗口)
五、所需材料 1.登记卡:《2025年滨海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相关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统一证明;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其他房产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执行。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移动电话:19851525819;固定电话:69038327 监督电话:84224990; 8423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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