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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富康路实验小学2025年秋学期一年级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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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6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及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施教区范围

1.永宁路以东,S327 以南,富康路以西,师苑路以北。

2.富康路以东,S327 及响坎河以南,景湖路以西,海滨大道以北。


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温馨提示:2025年7月6日至8月30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6、27日继续报名。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请各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审核、报名。

2.注意事项:请根据学校公布的区域划分到相应窗口报名。

报名时间:7月9日至7月1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为避免报名集中拥挤,实行分区域分时段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地点:滨海县富康路实验小学

所需材料

1.登记卡:《滨海县富康路实验小学2025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以不动产权证(必须载明为居住用房或住宅)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纸单面复印。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温馨提示:

1.新生报名材料原件如在中学或幼儿园报名时已上交,请携带所需材料复印件及中学或幼儿园的相关证明来我校报名。

2.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学生,请于7月9—11日到我校一号楼一楼3号窗口办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固定电话 0515-68113505  ;移动电话: 15151021798  

监督电话:84224990; 84238953


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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