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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路实验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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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6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人民路实验小学
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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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及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施教区范围
S327以南(西起响坎河大桥,东至中市路与S327交汇点),中市路以西(南起中市桥,北至中市路与S327交汇点),响坎河以北(西起响坎河大桥,东至中市桥)合围区域。
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
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学校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2.报名时间  
7月9日至7月1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行远楼、知新楼、秀慧楼一楼新生报名处。
所需材料
1.登记卡:《2025年滨海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在报名点现场领取)。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房屋产权人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所有页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房产材料:
      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统一证明,以及房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水电发票等);
      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按其他房产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执行。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单面复印。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8014126899
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84224990; 84238953
滨海县人民路实验小学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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