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南京六部门联合出手,聚焦这一行业!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规范管理,净化保健食品市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市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南京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 聚焦四个方面, 明确七项重点任务, 制定十大措施, 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和宣传引导, 切实加强督导检查。
三个阶段
集中整治
指导推进 评估总结
四个方面
整治非法生产经营 整治欺诈和虚假宣传 整治违法广告 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七项重点任务
1、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2、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3、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4、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5、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6、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7、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十大措施
一是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三是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 四是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监管; 五是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 六是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 七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八是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 九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十是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加强生产经营监管、强化广告和宣传管理、规范网络营销、直销等行为,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力争2021年年底前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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