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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凶!盐城一男子办11张手机卡给骗子当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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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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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10月15日,盐城市响水县公安局接到线索:辖区内小尖镇居民李某办理的多个手机号码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通讯网络诈骗,致使多名受害人被骗,金额达15万余元。响水县公安局迅速针对李某展开调查,通过“顺藤摸瓜”,成功打掉一非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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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获5人团伙 通讯员供图

响水县公安局民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据李某交代,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其朋友刘某的指使下,共办理了11张实名手机卡邮寄给对方。经过细致分析,目前刘某人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随即专案组连夜赶赴颍上县,并于当晚抓获刘某及其两名同案犯楼某、周某。

经审讯,专案组分析楼某等人不应该只是一个非法买卖手机卡的犯罪团伙,更可能是一个搭建由语音网关、无线路由器、笔记本电脑、大量手机卡等设备组成的移动电话来转接机房的团伙,专门为境外诈骗分子向境内拨打诈骗电话提供技术支持。

响水县公安局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楼某等人与颍上县当地的王某、宋某有异常密切的接触及资金往来,且王某驾驶的一辆沪C牌照的别克轿车经常漫无目的地在周边乡村等僻静路段行驶。于是侦查人员分析,移动电话转接设备很可能藏在王某的这辆车上。

通过以车找人的方法,民警于10月16日下午将王某、宋某抓获,同时在车上发现了转接设备。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响水县公安局此次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五名,均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查获作案轿车1辆、作案手机9部、手机卡30余张、安装远程操作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一台、移动电源一只。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个人的身份信息、社交账号和银行卡千万要妥善保管,切勿轻易交付和售卖他人,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买卖、出借对公账户和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账号等均是违法行为,还可能涉嫌犯罪。广大群众如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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