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到学校接送孙子放学回家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用警车将老汉孙子送回家。 当天下午16时30分,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头富公路设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呈“S”状在头富公路上行驶,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民警遂将其拦下检查。经查,驾驶人姜某(男,62岁,东台市头灶镇人)当天中午参加了一亲戚的宴会,他先后喝了半斤多白酒,由于孙子在学校上学,早晚需要人接送,当天下午16时许,他竟然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去接送孙子放学回家。民警当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测得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在此同时,民警并到医院对其抽取血样送检。鉴于姜某醉酒后不能按时到学校接送孩子回家,民警主动用警车到学校将姜某的孙子送回家。姜某醉酒后驾车上路,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除吊销其驾驶证外,警方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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