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东台交警大队开发区交警中队民警在344国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时,查获一起六旬老汉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5时许,东台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丁月飞等人在344国道开展“百日大整治”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满脸通红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呈S状行驶,存在酒后驾车嫌疑,民警随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发现该老汉满嘴酒气,当即用呼气式酒精仪对其进行测试,结果测得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8ml/100mg,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当事人祝某(男,62岁,东台市四灶人)50岁时好不容易考取了摩托车驾驶证,十二年来一直按时审验车辆,证件、手续齐全,遵守交规,从未有过交通违法记录,次日该车就到强制报废期。当天中午祝某在花舍钓鱼,经不住朋友劝说喝了二两多白酒,下午钓完鱼后他心存侥幸驾驶二轮摩托车从344国道回家,没想到半路上被民警查获,祝某后悔不已,连连懊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祝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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