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启东的龚某甲,被自己的女婿张某伟“坑”到了极致,前后被女婿骗去569万余元。1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启东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张某伟在岳父龚某甲的机电设备公司从事营销工作。2019年4月,张某伟向龚某甲谎称,自己去山东潍坊某石化公司洽谈项目,该公司曾与龚某甲有业务往来。随后,张某伟先后指使张某磊和常某安假扮成该公司工作人员,前来岳父的公司里“考察”,并虚构采购人员要吃回扣、银行承兑汇票补差额、公司行政部门收取罚款、考察费、保证金等理由,从岳父处骗得人民币569万余元。 巨款到手后,张某伟全部用于挥霍和还贷。其中,张某磊涉案数额为172万余元、非法获利5000元,常某安涉案数额为4万余元、非法获利1700元。 2019年5月,张某伟以做生意为由,想抵押其妻子名下的一处房产,向银行贷款。担忧被家人发现,张某伟与朋友杨某某(另案处理)商议伪造假房产证蒙骗家人。之后,杨某某将委托他人伪造的房产证交给张某伟,张某伟支付制作费并将伪造的房产证交给岳父保管。经启东市自然资源和环境规划局证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系伪造。 2020年7月9日,张某伟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张某磊、常某安也先后落网。案发后,张某磊的亲属向龚某甲代为退赔两万元,龚某甲对张某伟、张某磊表示谅解。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伟、张某磊、常某安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张某伟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三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张某伟因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处罚金10.3万元,诈骗案同案犯张某磊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4万元,同案犯常某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被处罚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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