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县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精神,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现对2021年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统筹考虑城区历史沿革和城市发展现状、人口分布及适龄学生数、学校布局与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以道路或河流为界,合理调整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综合评估风险,保持总体稳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二、总体范围 东至东海大道,南至328省道(南海大道),西至204国道,北至327省道(黄海大道)。 1、县城区小学 县城区共有小学12所,其中,涉及施教区调整7所,分别为:县西湖实验小学(县永宁路实验学校西湖校区)、县永宁路实验学校富康路校区、县永宁路实验学校永宁路校区、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县第二实验小学城南校区、县第二实验小学坎园路校区、东坎街道坎南小学。施教区未调整5所,分别为: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县实验小学越河路校区,东坎街道中心小学、东坎街道东坎小学,行知实验小学(坎北街道中心小学)。 2、县城区公办初级中学 县城区共有初级中学5所,施教区未作调整。 三、办学体制 新建的县西湖实验小学为县永宁路实验学校西湖校区。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试行教师“县管校聘”,集团内所有校区推行一体化管理,骨干教师、管理人员配置向分校倾斜,推动各校区优质均衡发展。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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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设立施教区共享区域的情况说明 在网上征求意见中,许多网友提出,设立施教区共享区域对其它没有共享区域的施教区不公平,同时容易导致相关学校生源不均衡,认为不应该设立施教区共享区域。 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不设立施教区共享区域有三个方面积极意义:1.有利于体现县城区各施教区划分的公平性、合理性;2.有利于体现“相对就近”“大河大路”等施教区划分的通行做法;3.有利于体现便民原则,统筹考虑方便入学、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提升县城区教育发展规划的科学性、精准性。 现决定,吸纳群众合理建议,不设立施教区共享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