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尽管我们交警蜀黍 无时无刻不在宣传 无时无刻不在严查严处 但仍然有人我行我素        近日,交警大队全面分析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涉酒交通事故特点,以县城餐饮娱乐场所、夜市、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酒醉驾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零容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每天设置夜查点位4个、清晨查酒点位2个。 你若酒驾 不仅要接受处罚 还会被曝光 以下是我们查获的酒驾“名单” 看看有谁上榜          
#1 违法行为人:高** 查获时间:10月1日21时55分 查获地点:军民路与幸福路交叉口 酒精含量:15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 违法行为人:陈 * 查获时间:10月2日8时 查获地点:灌江路与桃花源路交叉口 酒精含量:20.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 违法行为人:于** 查获时间:2021年10月3日21时56分 查获地点:黄海路与淮河路交叉口 酒精含量:1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 违法行为人:蔡** 查获时间:10月4日21时20分 查获地点:灌江路与开山路东侧交叉口 酒精含量:91mg /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 违法行为人:薛** 查获时间:10月5日14时38分 查获地点:南河镇拖拉机站路段 酒精含量:11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6 违法行为人:王** 查获时间:10月6日21时17分 查获地点:军民西路花园小区门前 酒精含量:9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7 违法行为人:李 * 查获时间:10月7日21时05分 查获地点:桃花源路与珠江路交叉口 酒精含量: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 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在此提醒广大驾乘人员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 拒绝酒驾、醉驾,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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