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出租汽车营运市场 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和形象,切实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从即日起,将对全县出租车运营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教育,强化日常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各出租汽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章守纪,做到文明服务、诚信经营,营运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积极为广大市民提供营造安全便捷、文明优质的出行服务。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非法经营行为 1.严厉查处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擅自或变相从事出租客运的“顺风车、网约车、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
2.依法打击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非法营运行为。 
(二)严查巡游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 1.查处出租车超越许可事项、超越许可范围的经营行为; 2.查处车辆证照不全、未随车携带证件等违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3.查处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违规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宰客、不主动出具票据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严查出租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不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吃食物、吸烟等违规行为; 5.整治高铁站、汽车站等周边区域出租车乱停乱放、在非出租车专用停车道停车揽客现象;严查出租车驾驶员在上述区域内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喊客拉客、从事或变相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 6.整治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庸懒散拖”现象; 7.规范出租车辆车容车貌和车身内外卫生,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每天对车辆进行消毒; 8.开展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诚信考核。 四、自通告之日起,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采取现场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出租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规经营行为,除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在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市民提高维权意识,一旦发现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进行监督举报。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诉举报电话:84221100、 13301412916。 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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