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县零售药店“两抗一退”药品销售管控的通知
全县各零售药店: 近日,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据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2021年10月17日至20日,北京市昌平区宏福苑西区“德盛康大药房十一分店”负责人杨某、宏福苑小区“高远百康大药房”负责人王某娴,在向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多次出售退热、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分别对杨某、王某娴刑事立案侦查。 为切实做好全县“两抗一退”药品登记销售疫情防控工作,自即日起,全县零售药店在销售“两抗一退”药品时,要进一步按规范做好对购药人的实名登记工作,同时对购药人进行体温测量,查验购药人苏康码和行程码信息,询问近期旅居史。对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绿色,且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未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方可予以登记销售。严禁向体温异常、苏康码红、黄码或行程码显示14天内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出售相关药品,规劝引导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将购药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公安、市场、卫健等相关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零售药店销售“两抗一退”药品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实行涉疫违规线索有奖举报。如有违规行为被查实的,将对相关药店作出暂停医保资格、停业整顿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515-84198200。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两抗一退”药品登记销售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解读
1、什么是“两抗一退”药品? “两抗一退”药品指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退热药品。可以用于对症治疗新冠病毒肺炎的发热等表态症状。 2、为什么要对“两抗一退”药品进行登记销售? 目前在全球流行的新冠病毒肺炎传染性极其强大,需要经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才可能遏制传播。如果患者随意使用“两抗一退”药品针对新冠病毒肺炎的发热等表态症状自行治疗,可能会掩盖真正的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导致病毒的爆发性传播。因此,需要将“两抗一退”药品进行登记销售。 3、“两抗一退”药品如何进行登记销售? 全县零售药店在销售“两抗一退”药品时,要根据购药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测量购药人员体温,并查验购药人员的“苏康码”和“行程码”。对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绿色,且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未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购药人员,方可销售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退热药品。 4、为什么要登记“两抗一退”药品购药人员信息? 我们针对“两抗一退”药品的购药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是为了在我县可能发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时,能够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流行病学调查作基础数据准备,核查活动轨迹,能够及时准确找到密切接触人员,为疫情防控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5、为什么要针对“两抗一退”药品购药人员测量体温,查验“苏康码”和“行程码”? 从国内国际的疫情形势来看,新冠病毒有变异发展趋势,国内目前针对一些确诊患者排查的密切接触者,仅仅是两人同时处于一个的公共场合。因此,对于药店来讲,就是一个小型的、半封闭的公共场合,针对购药人员测量体温,查验“苏康码”和“行程码”,可以及时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劝导其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而不会导致更大范围的扩散。 6、为什么对于体温异常或两码异常的“两抗一退”药品购药人员需要报县疫情防控办?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需要我们大家的参与,而药店作为可能接触患者的第一线,能够及时掌握疑似信息并迅速上报,既能为疾控部门的排查争取到第一时间,也能为疑似感染的患者争取更多的治疗时间,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 7、“两抗一退”药品的目录是如何确定的? “两抗一退”药品目录是以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中新冠肺炎用药品种为基础,邀请部分三甲医院的呼吸肺病科专家和药学专家,结合药品销售实际,研究讨论后确定的目录,基本涵盖了治疗新冠病毒肺炎表症的相关药品。 来源:滨海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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