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东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两案两名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陈 忠 户籍地:江苏省东台市南沈灶镇贾坝村八组69号
执行案号:(2021)苏0981执2526号案由:民间借贷纠纷未履行金额:217万元及利息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悬赏有效期:未履行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前联系人:李法官(0515-85293110)被执行人:周兴龙 户籍地:江苏省东台市高新区蔡六村六组52号 执行案号:(2021)苏0981执恢623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履行金额:42万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有效期:未履行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前 联系人:王法官(0515-8529311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举报人提供的上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属实,执行法官依该线索执行到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东台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悬赏金额奖励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特别提醒:悬赏有效期内,两人以上提供线索的,悬赏金由在先登记的举报人享有。 来源:东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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