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台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东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两案两名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陈 云 户籍地:东台市南沈灶镇港桥村十二组78-1号 执行案号:(2021)苏0981执恢298号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未履行标的额:100500元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有效期:未履行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前联系人:杨法官(0515-85293049)
 金根发 户籍地: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白龙桥村11组赵庄上28号执行案号:(2020)苏0981执652号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未履行标的额:195973.28元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有效期:未履行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前联系人:杨法官(0515-85293049)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举报人提供的上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属实,执行法官依该线索执行到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东台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悬赏金额奖励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特别提醒:悬赏有效期内,两人以上提供线索的,悬赏金由在先登记的举报人享有。 //来源:东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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