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城市管理小广告治理语音提示 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力度,彻底根治非法乱张贴小广告行为,大队将于2022年3月18日启用城市管理小广告治理语音提示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城市管理小广告治理语音提示系统的范围:滨海县城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公共广场、背街小巷、居民院落、社区楼栋、电梯、电杆、变电箱、分支箱、电话亭和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所有建筑物与构筑物立面及地面上乱张贴违法广告品上的联系电话。 二、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将目标电话纳入小广告治理语音提示系统。小广告治理语音提示系统是通过电话播放语音、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小广告治理语音提示系统将自动启动电话追呼模式,通过不间断的语音追呼,使目标电话暂时失去通信能力,直至依法接受处理才能解除电话追呼。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张贴非法小广告,已非法张贴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发布单位或个人自行整改和清除。不主动整改、清除的,执法人员取证后,纳入小广告治理语音提示系统。 四、相关经营业主需发布家政服务、装饰装修、房屋租售等便民信息的,可到属地社区或物管单位登记后在便民信息栏发布。 特此通告 滨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3月18日滨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开展非法张贴小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小广告违法行为,改善市容市貌,营造整洁优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县城区治理非法张贴小广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街巷、广场、建筑、楼道、围墙、路面、线杆、护栏等建筑物、设施和树木上非法张贴小广告。 二、相关经营业主需发布家政服务、装饰装修、房屋租售等便民信息的,可到属地社区或物管单位登记后在便民信息栏发布。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在县城区非法张贴小广告的,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清除,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对非法张贴小广告,应及时劝阻并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84230519。 滨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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