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有学费补偿哦快点看过来! 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 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根据苏教办助通知精神,2021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从5月6日开始,到6月10日结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2〕5号)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要求,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在苏北基层单位就业符合学费补偿条件的,应及时按新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要求准备好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带原件),同时按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材料申报审核。具体要求和所带材料请认真阅读《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解读》。在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已满36个月的学生,按新办法规定来复审,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终止补偿资格,符合新办法规定的且于2022年6月底前在基层岗位就业满36个月的,请自行登录学费补偿管理系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表》并带全相关证件材料(工资证明必须是银行3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申请拨付全部补偿资金。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515-68112326(1510电话) 、0515-84222170(门卫办公室电话) 办理地址:滨海县教育局门卫办公室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 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实施细则.docx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解读.docx 附件4:学费补偿网址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5:就业单位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docx 滨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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