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邻近省、市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聚集性疫情,我县出现无锡市返滨阳性人员。为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严格落实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做细做实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积极主动报备。近7天内有本土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城市旅居史,特别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以及与新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来(返)滨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全面加强排查。各镇(区、街道)、村(社区)、汽车站、高铁站、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商贸城、汽配城、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涉疫地区来(返)滨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督促相关人员主动报备和做好健康管理。 三、规范健康管理。全面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第1、2、3、5、7天核酸检测)。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滨后实施“3天2检”(2次间隔24小时)。 四、做好出行安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已在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出差、求学或工作的,非必要不离开目前居住地。确需返滨的,要主动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 五、落实防控措施。各类人员密集且密闭公共场所要守好入口关,落实苏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等查验措施,并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主动询问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零售药店做好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 六、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近7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 七、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以及预防感染后住院、重症和死亡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无接种禁忌症的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以上各项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外省外市来(返)滨人员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及时到就近健康小屋免费核酸采样检测。请广大市民发现中高风险区来(返)滨人员未报备、未落实管控措施的,立即与滨海县防控办或村(社区)联系(联系电话附后)。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举报电话:0515-84198200。
滨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滨海县防控办电话 0515-8419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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