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积极鼓励客商来我县投资兴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招商引资企业人员子女照顾入学办法修订如下。 一、照顾对象及规定 1.企业投资人子女入学 第一类:上年度纳税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开票销售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2亿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以上。以上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学校入学。 第二类:上年度纳税总额200万元~500万元(不含)的企业;开票销售5000万~1亿元(不含)的企业;经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5000万~2亿元(不含),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以上。以上结合本人意愿安排至除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县第一初级中学中市路南校区以外的学校入学。 2.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子女入学 本办法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在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人员;技术人才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等级并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非滨海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子女按以下规定照顾入学: 第一类:上年度纳税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开票销售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2亿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以上。以上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学校入学。 第二类:上年度纳税总额200万元~500万元(不含)的企业;开票销售5000万~1亿元(不含)的企业;经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5000万~2亿元(不含),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以上。以上结合本人意愿安排至除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县第一初级中学中市路南校区以外的学校入学。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该企业工作满6个月的滨海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安排至除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县第一初级中学中市路南校区以外的学校入学。 3.企业其他职工子女入学 由县教育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非热点公办学校就读。 二、办理程序 凡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要求照顾子女入学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填写申请表。个人填写《滨海县招商引资企业人员子女照顾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相关单位和部门盖章。企业、企业所在地在个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 3.提交材料。入学申请表与相应证明材料由家长本人在2022年8月22日前分别到县教育局中教科、初教科登记汇总; 4.材料审核。县教育局将入学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整理汇总后,报县工信局或县招商服务中心审核认定(涉及年度纳税额和开票销售的由县工信局审核认定,涉及招商引资项目的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审核认定); 5.备案。对经县工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的相关人员情况报县作风办备案; 7.办理入学。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相关材料要求 1.《滨海县招商引资企业人员子女照顾入学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固定资产投入凭证(包括项目备案批文和固定资产投入相关凭证,如无相关凭证,则以统计局列统数据认定); 4.上年度企业缴纳完税凭证; 5.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时间为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6.证明其法人代表身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的任职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簿、房产权证; 8.能证明申请人在申报企业已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记录、工资流水等凭证(滨海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提供)。 四、其他 1.上述照顾入学的学校指义务教育学校,不包括高中;幼儿园参照执行。 2.企业若出具虚假证明,一经查实,该企业此后将不再享受相关入学子女照顾入学待遇。 3.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追责问责。 滨海县教育局 滨海县工信局 滨海县招商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6日 来源: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