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滨海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滨教发[2022]2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七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在我校施教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204国道以东,S327以南,港城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北。
三、招生方式: 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
四、招生条件: 1.住址认定: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地址。 2.户籍认定: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原则上应具有我校施教区内常住户口。 3.房产认定: (1)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具有独立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先在网上报名,需下载并注册登录“我的盐城”APP,进入“学生报名”窗口,根据系统流程提示完成报名操作。对于不会在网上报名的,可到学校现场指导报名。(详见《滨海县新生报名APP操作指南》)。 网上报名后,仍需到学校报名窗口现场验证,验证时需携带《初中生入学登记卡》、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 (2)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我施教区范围内,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社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 (3)暂未获得房产证的,可凭经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报名。 (4)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实际拥有住房,但无法取得住宅用途不动产权证住房的,需提供《初中生入学登记卡》原件、户口簿、《 “小产权房”居民子女入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 (5)房屋被征收(拆迁)人子女符合在原住址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入学条件的,被征收(拆迁)人子女在房屋被征收(拆迁)两个学年度内(即2020年8月31日后)申请在我校施教区学校就读,需提供《初中生入学登记卡》原件、户口簿、拆迁证明、《 “小产权房”居民子女入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 (6)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有商铺、单身公寓、车库等,属于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为房产认定。
五、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0日至22日,上午7:30-10:30,下午3:00-5:30。 因高中教师教学能力测试在我校进行,21号下午我校报名暂停半天。
六、报名地点: 启智楼北楼一楼窗口报名处。
七、防疫要求: 1.进入我校东门:只限小学毕业生的一名监护人携带《初中生入学登记卡》以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核酸检测记录等材料,遵守一米线规定,待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步行入校(8月13日后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滨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示牌有序到对应窗口报名,遵守一米线规定。 3.离开校园:报名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校园,不聚集,不逗留。
八、友情提醒: 1.报名期间,天气炎热,请做好个人的防暑降温工作。 2.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如伪造材料,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敬请垂询!电话:0515-6811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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