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及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 滨海县实验小学城东校区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至六年级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施教区范围 1.东至沙浦河,南至中八滩渠,西至张家河(含小岛),北至八滩渠。 2.根据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以及家长的实际需求,广垛村、沙浦村、吴回庄、盘洋村、桃李村、三烈村、桃园村适龄儿童可在本校区报名。 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7月9日至7月1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 滨海县实验小学城东校区报名处。(育才东路,东海大道西边,新县医院北边)
所需材料
1.登记卡:《滨海县实验小学城东校区2025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本上户主及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房产材料:以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统一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其他房产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执行。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
温馨提示 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各年级学生,也请同期携带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滨海县实验小学城东校区报名处办理,(原实小越河路校区的学生不需要办理转学手续,开学时直接报到即可)。2025年7月12日至8月30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或是其他相关入学材料的,可于8月26日后到城东校区报名审核。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8014681399 监督电话:84224990 8423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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