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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2025年秋学期一年级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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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6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及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01

施教区范围
东至中市北路,南至327省道(黄海大道),西至响坎河、港城大道,北至世纪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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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03

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温馨提示:
2025年7月12日至8月30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6日后到学校报名审核。
04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7月9日至7月1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滨海县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悦慧楼一楼入学报名处。
05

所需材料
1.登记卡:《滨海县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2025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在报名点现场领取)。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按不动产权证(必须载明为居住用房或住宅)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
06

咨询及监督电话
1.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7802662969
2.监督电话:84224990; 8423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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