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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永宁路校区2025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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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6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及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204国道以东,师苑路以南,富康路以西,海滨大道以北。
‍      西湖路以东,海滨大道以南,富康路以西,永康路以北。
二、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

‍      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学校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      2.报名时间:
‍      7月9日至7月11日。(特殊情况没来报名的,8月26日-27日可以继续报名)。
      上午:8:00—11:00
‍      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      和雅楼一楼。
‍      报名窗口顺序:政策咨询窗口→信息填写窗口→报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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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需材料

1.登记卡:《2025年滨海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登记卡到学校信息填写窗口领取)。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相关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其他房产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执行。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离园证等)。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
      (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学生,请携带监护人房产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和雅楼转学窗口办理)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13770130997              

13961918331‍      

       监督电话:
‍       84224990
       84238953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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