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记录是保障消费者权益、明晰维修责任、服务行业监管的重要依据。在近期执法检查中, 滨海县交通执法大队查处一起未按照规定制作维修记录的典型案例。完整、真实的维修记录不可或缺,各经营主体应依法严格落实记录管理要求。
01 案件回顾 2025年7月7日,执法人员对某汽车服务部进行例行检查,发现经营者在今年以来未制作、出具过维修记录。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依法予以立案。 
02 案件处理 经查,该维修部作为汽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制作、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条之规定。 依据《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其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认定为一般,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03 执法警示 全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务必引以为戒! 立即自查自纠: 对照《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要求,全面检查自身维修记录(含电子记录)的制作、保存和上传情况,确保真实、完整、及时。 强化法规意识: 深刻认识制作和保存维修记录的法律属性及其对保障安全、维护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切莫心存侥幸、因小失大。 诚信守法经营: 将规范记录管理作为企业合规经营的生命线,自觉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诚信方是长久之道!
维修记录“小细节”,关乎安全“大民生”。滨海县交通执法大队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规行为,以“全覆盖”服务引导行业自律,推动构建“企业守规、群众监督、执法保障”的机动车维修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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