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滨海网网友爆料,12号晚10点左右,陈李路滨淮三斗段发生一起交通亡人事故,一骑摩托车40多岁男子被撞身亡,肇事司机驾驶轿车逃离现场。 滨海事故中队在接到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初步确定这是一起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通过现场遗留的肇事车辆碎片和监控,锁定肇事车辆行驶轨迹,最终在滨淮东街头找到肇事车辆,而此时车上空无一人。
事故中队通过车牌查找到车主身份信息,最终于凌晨一点在滨淮农场一民宅内将肇事逃逸的43岁车主徐某抓获。
肇事车辆
交警部门通过酒精测试,确定徐某系醉驾。从事故发生到抓获肇事逃逸司机,仅用了三个小时,目前徐某因涉嫌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小编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逃逸后,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不仅是无处可逃 而且只能是使自己罪加一等 徐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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