蟾蜍俗称癞蛤蟆,是我们身边常见的野生动物,捕捉、售卖野生蟾蜍是违法行为。最近,竟然有人收购野生蟾蜍,欲剥皮晒干,再高价出售。1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滨海警方获悉,该县有村民与外地人合谋,非法捕捉、售卖1000余只野生蟾蜍,幸亏被民警及时制止。
△抓获嫌疑人扣留野生蟾蜍 今年1月初,滨海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夜间捕获蟾蜍并进行贩卖。民警根据举报线索对相关区域的道路、河道加大了巡逻的力度。民警巡逻至县城西郊坎套路附近,发现一辆山东号牌货车停在路边,有几人站在车旁形迹可疑。 “我们上前对他们进行盘查,发现神情紧张,不敢正视民警。”随后,民警依法对该辆货车进行检查,发现货车车厢里堆放有三只装有蟾蜍的蛇皮袋。经清点,蛇皮袋内约有700只蟾蜍。 经对组织者进行讯问得知,该男子潘某是滨海人。据其交待,从2020年11月以来,潘某猎捕蟾蜍1000余只,并以18元每斤的价格,先后3次将蟾蜍销售给山东人窦某叔侄两人,潘某还供出了他的同伙。
△放生蟾蜍 民警根据潘某供出的线索,又乘胜追击将涉案多人全部抓获,所有蟾蜍均被放生。“嫌疑人交待,他们收购蟾蜍剥皮晒干,可以做药,再高价出售。”目前,4名嫌疑人中,1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取保候审。 “20只以上即可立案。”办案民警表示,蟾蜍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它和麻雀、青蛙、野兔等动物都属“三有”保护动物,非法捕猎属于违法行为,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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