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认,是我偷的。”近日,滨海县城某家手机店员工郝某在民警的法律宣讲和铁的事实面前,流下悔恨的泪水坦白道。自此,这起内部员工监守自盗的案件顺利破获。
5月18日,滨海县公安局110接警台接到滨海县城某品牌手机店主报警称:店内一部价值7000余元的小米手机被盗。接警后,巡特警大队巡逻处警二中队值班民警张蔚林立刻带领队员赶往现场调查,通过和员工谈话及调取监控进行查看。发现店内员工郝某有重大嫌疑。 “不,我没偷。”当民警找到郝某说明情况后,郝某狡辩道。民警提醒他好好想想,郝某说丢失的手机是由自己取给消费者试用,而后“忘记”放在了什么位置,甘愿赔偿。直到民警取出监控录像,显示“丢失”手机正是被郝某所盗,且销赃行为证据确凿。郝某沉默不语,不再狡辩。民警张蔚林“乘胜追击”对郝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嫌疑人郝某这才承认犯罪事实,流下悔恨的泪水。 据了解,二十多岁的郝某结婚不久,工作不稳定,生活的压力使得他动了歪脑筋——偷取店内手机,卖向二手市场。犯案当天,郝某在其就职的某品牌手机店中趁同事不注意,蹑手蹑脚地从未上锁的保险柜中偷出手机,并往提前联系好的手机修理店出售,售得赃款4900余元。 犯罪嫌疑人郝某已赔偿店铺损失,目前,被依法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莫伸手,伸手别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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