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8月27日,我院对一所违规办学幼儿园予以关停。 被执行人解某在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办幼儿园。县教育局对被申请人解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办园。因解某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县教育局向建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经审查认为县教育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并移交我院进行实施。
考虑到涉案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承办法官决定尽快强制执行。在找到被执行人解某后,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告知其立即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构成刑事犯罪。经法官耐心劝说、释法,解某作出承诺,将严格履行教育局的处罚决定,停止招生、办学,该案顺利执结。
解某承诺书
县教育局申请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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