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响水法院陈家港人民法庭妥善调处一起长达27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当地干群的一致认可。 原告响水县陈家港某合作社位于陈家港镇新中居委会的七间房屋,因破旧闲置,自1994年起由被告王某夫妇居住至今。多年来,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搬离,因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久拖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及时跟双方取得联系,听取双方意见,实地勘察房屋现状。经走访了解,被告夫妻共生育四个子女,其中两个已经大学毕业,尚有两个在读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多年来,被告夫妻及子女一直居住在此。被告王某夫妇称,多年前,该合作社改制后,原负责人见其家庭生活困难,无处居住,就让其夫妇住进该房屋,顺便看管照应资产。多年来,两人对该房屋进行了部分维修改造。 法官的耐心和善意赢得了王某夫妻的信任。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加以释明,被告所称的原负责人让其居住照看,无书面证据证实,其姓名亦无从知晓,且目前房屋已是危房,居住随时可能面临危险。法官在耐心劝其搬离的同时积极联系原告及当地党委政府给予被告家庭适当救助,并指导其向户籍所在村居申请宅基地。最终,此案件顺利调解,王某夫妇同意10日内清空搬离房屋。在法官的真诚付出中,纠纷圆满化解。
来源:响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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