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乡村振兴 省级表彰推荐对象公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做好乡村振兴省级表彰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盐城市乡村振兴省级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26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盐城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521室(邮编:224000) 电话:0515-88269519,传真:0515- 83709519。 盐城市乡村振兴省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1月22日
其中滨海县一人、一集体入选乡村振兴省级表彰推荐名单👇👇👇
先进个人王海燕(女)滨海县陈涛镇友渔村党总支书记该同志团结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实施103亩药用冬瓜生产基地和520余亩精品稻种植基地等各类项目近30个,全村人均收入增收近2000元,村集体收入从负债100多万元到年收入近50万元,带领友渔村朝着乡村振兴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先进集体 中共滨海县天场镇秉义村总支部委员会 该村坚持产业引领,电商销售突破45万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67.71万元。坚持绿色发展,全村85%农户创建美丽庭院,全市基础设施管护一体化试点现场会在该村召开。坚持民生优先,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先后获得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国家森林乡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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