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而文明交通是这个城市的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各位市民朋友们下面这封信请您查收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改善停车难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问题作为民生工程,公安交警部门协同相关单位对县城停车秩序进行了综合治理,不断加大县城道路改造力度,建设和优化公共停车等基础设施。为进一步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创造有序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停车管理要求告知如下: 一、增强法规意识,文明依法停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指出“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不得在禁止停车或者妨碍交通的地点停车,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凡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的,即为违法停车。 二、强化基础建设,方便市民停车。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民生工程。住建、城管和自规等部门对县城道路进行改造提升,优化基础设施,在县城主要路段增设了临时停车位、新建了公共停车场。为缓解春节期间停车难问题,在县城新悦城、城东B-1地块(人民北路与S327)、城西B-3地块(幸福北路)等空地正在建设临时停车场,停车难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请广大市民予以配合,自觉遵守法规规定,做到文明停车,依法停车,城发公司对已建成的两个立体停车场(阜东路停车场、人民路智慧停车场)收费进行再优惠。 三、优化停车秩序,从严查处违法。公安交警将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停车、未按规定让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零容忍,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请广大市民携起手来,告别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向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说“不”!让我们共建文明城市,共创美好家园。 四、广纳市民意见,倾听群众心声。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效能,现向全体市民征集县城停车秩序、可共享停车场地的意见和建议,请广大市民将建议内容投放至海滨大道与富康路交叉口的非机动车集中矫治岗亭意见箱内,或私信滨海公安交警官方抖音号。 文明交通,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为消除道路交通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积极配合,摒弃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陋习,共同营造有序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21日 文明交通离不开广大市民的支持 让我们携起手来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安全驾驶,规范停车,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