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近期,阜宁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全县涉及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农贸(农批)市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4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阜宁县名厨食品店私自采购进口黑虎虾7.2kg、古巴龙虾10kg、青口贝190kg,未经“江苏冷链”系统申报,且当场未能提供四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并第一时间联系县卫健委对该批物品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公安机关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训诫谈话。
二、4月5日,我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海峡大市场、明生水果批发市场等40个农贸(农批)市场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参加核酸检测情况开展了检查。对其中40户从业人员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清场停业。
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涉及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生产经营行为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在此提醒告诫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举报,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火墙”。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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