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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 省政府关于 同意相关土地被开发利用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老家
滨海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盐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滨)地呈字[2025]第18号农用地转用方案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东兴村、胜利村、新港村、隆兴村、黎明村,八巨镇前冲村,天场镇(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夹堆村、大套村、辛荡村、育才村,滨海港镇木楼村、陈港村、条堆村、洋口村、板桥村、新东村、头庄村、奤二村,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东杨庄村、淮民村、黄海村、联合村、三港村、裕众村、首乌村的集体农用地1.0810公顷(耕地1.06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江苏省土地市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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