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 省政府关于 同意相关土地被开发利用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老家
滨海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盐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滨)地呈字[2025]第29号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八滩镇八滩村的0.5公顷的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47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二、你县要按照批准的用途利用土地,并督促乡镇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江苏省土地市场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