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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交通执法大队通过科技治超手段,成功查处一起货运车辆擅自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此案充分展现了非现场执法技术的精准与高效,也为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
01 案件回顾 2025年11月13日,当事人严某驾驶车牌号为苏GU****(黄)的6轴货车,装载麦麸途经我县X301公路K10+188M处。该路段设置的动态称重检测系统自动识别并监测到该车通过,经实时称重,系统显示其车货总重达62.55吨。初步检测数据显示,该车已超出限值。系统随即触发预警,通过现场大型电子情报板向该车驾驶人发出提示,要求其前往 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接受调查处理。
02 案件处理 经查,该当事人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执法领域实施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第三项规定处罚标准,决定给予罚款壹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03 执法警示 县交通执法大队郑重提醒全县各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标准装载、运输,严禁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国家规定的限值。 主动接受检测管理:途经公路超限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请关注情报板提示。如收到违法提示信息,应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认清违法成本:超限运输面临的不仅是责令卸载,还可能涉及罚款、吊销道路运输证等行政处罚,以及因车辆性能下降导致的交通安全风险,代价巨大。
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深化科技手段在治超领域的应用,不断完善“源头管控、路面执法、科技监测”相结合的治超长效机制,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我县公路基础设施完好、畅通和运输安全。 请广大运输参与者引以为戒,合法运输,共同守护我们平安、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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