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立即注册

游客您好!登录后享受更多精彩

楼主: 期待绽放

被政风热线曝光了!滨海这家大蒜加工厂就是这么排放污水的……

    [复制链接]

2069

主题

1万

回帖

4万

积分

巡抚

积分
48735
发表于 2018-8-14 1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环评、环评、环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69

主题

1万

回帖

4万

积分

巡抚

积分
48735
发表于 2018-8-14 15: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生态环境部新规:环评报告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将被退回
郄建荣/法制日报
2018-08-04 08:59
法制日报8月4日报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等问题或将从根本上被遏制。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今天透露,新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参与办法》)已经公开发布,其中,公众参与已纳入环评审批的受理要件,环评报告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将被退回。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施行以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全面开展,极大调动了公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是,项目环评公参实践中存在的责任主体不明、定位不清、纸质问卷调查流于形式、公众意见反馈机制不健全、公参过程弄虚作假、违法成本低等问题突出。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负责人指出,新版《参与办法》主要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公参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更加明确地规定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由其对公参组织实施的真实性和结果负责;依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将听取意见的公众范围明确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保障受影响公众参与的权利,并鼓励建设单位听取范围外公众的意见,保障更广泛公众的参与权利。针对弄虚作假提出了惩戒措施,确保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这位负责人说,通过修订,进一步优化了建设项目环评公参,解决公众参与主体不清、范围和定位不明、流于形式、弄虚作假、违法成本低、有效性受到质疑等突出问题。
为保障公众参与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参与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单独编制公众参与说明,并纳入环评审批的受理要件,同步受理同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和举报,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真对待公众意见。
同时,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义务,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公众参与说明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符合《参与办法》规定进行审查。
这位负责人说,《参与办法》将严惩违法和失信行为,对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形,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成建设单位重新征求公众意见,退回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公参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公众参与说明内容严重失实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失信信息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57

主题

565

回帖

2806

积分

知县

积分
2806
发表于 2018-8-14 15: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61

回帖

4054

积分

知县

积分
4054
发表于 2018-8-14 16: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猫吃了老鼠的晚餐,你还认为猫去抓老鼠吗?哈哈,大家别瞎操心了,没有用的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50

回帖

1264

积分

州判

积分
1264
发表于 2018-8-14 1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我说怎么一走到那,就闻到一股臭味,臭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1

回帖

453

积分

进士

积分
453
发表于 2018-8-14 1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些算个屁,电瓶厂,饭店,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1

回帖

453

积分

进士

积分
453
发表于 2018-8-14 1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些算个屁,电瓶厂,饭店,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926

回帖

5262

积分

知府

积分
5262
发表于 2018-8-14 17: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还有海大食品厂,那俩个厂哪天不偷排,我包你倒闭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4

主题

627

回帖

3957

积分

知县

积分
3957
发表于 2018-8-14 17: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查的力度不够,使尽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94

回帖

1024

积分

州判

积分
1024
发表于 2018-8-14 1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