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公 告 (2018第7号) 为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现将我院办理的执行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如下:
被执行人:杨友兵 身份证号:3209221979****7619 住址: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友谊村五组39号 执行案号:(2016)苏0922执422号 立案标的:100000.00元
被执行人:戴 永 身份证号:9132092279****6000 住址: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南区纬三路北侧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42号 立案标的:1421164.00元
被执行人:陈 春 身份证号:3209221979****0318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睦邻里21号 执行案号:(2016)苏0922执1624号 立案标的:234422.37元
被执行人:李士付 身份证号:3209221977****0310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工程东巷22号 执行案号:(2016)苏0922执1624号 立案标的:234422.37元
被执行人:管宏林 身份证号:3209221977****0015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坎南商业街200号 执行案号:(2016)苏0922执1624号 立案标的:234422.37元
被执行人:赵 容 身份证号:3209221977****0329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工程东巷22号 执行案号:(2016)苏0922执1624号 立案标的:234422.37元
被执行人:辛永生 身份证号:3209221971****0830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三里社区居委会路西组175号 执行案号:(2016)苏0922执1834号 立案标的:514889.17元
被执行人:孙德如 身份证号:3209221979****545X 住址:滨海县八巨镇王庄村二组172号 执行案号:(2016)苏0922执2409号 立案标的:83217.00元
被执行人:赵祥洋 身份证号:3209221990****1757 住址:滨海县五汛镇范场村6组4号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229号 立案标的:168770.00元
被执行人:徐筠策 身份证号:3209221991****3033 住址:滨海县正红镇朱集村先进组61号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229号 立案标的:168770.00元
被执行人:赵祥涛 身份证号:3209221990****1458 住址:滨海县五汛镇范场村6组12号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229号 立案标的:168770.00元
被执行人:赵 静 身份证号:3209221990****1744 住址:滨滨海县五汛镇范场村6组3号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229号 立案标的:168770.00元
被执行人:于广军 身份证号:3209221988****1418 住址:滨海县五汛镇渠南村4组051号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229号 立案标的:168770.00元
被执行人: 王 琪 身份证号:3209221991****1737 住址:滨海县五汛镇仁政路37号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229号 立案标的:168770.00元
被执行人:顾卫国 身份证号:3209221965****4776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新建南路79号 执行案号:(2013)滨执字第1055号 立案标的:300000.00元
被执行人:陈红纲 身份证号:3209221968****3072 住址:滨海县正红镇李元村六组102号 执行案号:(2016)苏0922执171号 立案标的:1056526.00元
被执行人:苏海荣 身份证号:3209221970****7331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乘航村第十九组33号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恢159号 立案标的:2634000.00元
被执行人:顾为伟 身份证号:3209221986****0818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三里居委会路西149号 执行案号:(2016)苏0922执1851号 立案标的:833600.00元
被执行人:严俭标 身份证号:3209221961****0813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跃进路31号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379号 立案标的:43062.00元
被执行人:汪元琦 身份证号:3209221976****0310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中市中路78号1幢504号 执行案号:(2018)苏0922执377号 立案标的:1616750.00元
被执行人:林 剑 身份证号:3209221979****0324 住址:滨海县东坎镇阜东中路与沿河交汇处华厦A楼401室 执行案号:(2016)苏0922执恢188号 立案标的:200000.00元
被执行人:王爱春 身份证号:3209221961****0012 住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南路95号5幢301室 执行案号:(2014)滨执字第933号 立案标的:50875.00元
说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均为本金,不含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将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被执行人若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可申请本院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其信息;若仍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据情节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线索的举报,申请执行人如有奖励承诺的,本院将促成兑现,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18861914007 0515-6889 6110。 滨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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